按照黃岡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7年預算和2016年決算公開情況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對2016年決算公開情況迅速自查并進行整改,現將黃岡市國有土地儲備中心2016年決算信息公開補充如下:
原未公開的2016年部門決算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方面的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公積金。
6、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